参赛资格:
1、所有参赛选手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报名。
2、所有现役专业车手(中国地区包括中国自行车协会注册车手)不得参与除“公路专业组”以外的其它组别;退役车手必须退役连续满2年及以上方可报名参赛,如有发现以上专业车手的报名,将取消其在比赛中的所有成绩及奖励;参加精英组比赛选手不得参加大众组比赛。
3、选手必须带本人有效证件(护照或身份证),在报名确认时与组委会签署意外伤害事故免责声明。
4、要求参赛者为长期从事自行车运动锻炼者。要求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
5、公路大众A组年龄规定:16-35周岁(即1978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1997年10月27日以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公路大众B组年龄规定:36-65周岁(即1948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1977年10月27日以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竞赛规则:
1、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的最新规则。赛事中,裁判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
2、每组骑行圈数按赛事项目约定进行,裁判有权根据当日实际情况采取是否加、减圈数或采取关门的权利。
3、检录:
3.1 每组比赛开始前30分钟开始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5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3.2 检录时,裁判将根据参赛者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证件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不得代替他人检录参加比赛)。
3.3 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手是否按规定佩带头盔、手套、号码布,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计时器。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否则,因此因素导致的不能参赛或资格取消,责任由车手自负。
3.4 完成检录后选手集中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
3.5 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中途加入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4、除山地组外其它赛事组别的参赛选手需使用符合公路自行车比赛要求的公路自行车参赛;山地组选手需使用符合山地自行车比赛要求的车辆参赛,比赛时所用外胎为1.75及以上山地齿胎,不得使用光头胎。
5、比赛器材自备,并符合规则规定。运动员必须穿着骑行服和自行车头盔进行参赛;所有组别选手必须使用该组规定的竞赛车型,须是具备良好刹车状况的安全车辆;参赛选手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牌与车牌,不得剪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6、本次比赛为绕圈赛,不设补给点,不设中立圈,不设队车跟随,不设公共器材车。
7、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8、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须戴好头盔,按照规定正确佩戴身体号码布,到起点签到,接受检录。否则,不允许比赛。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
9、考虑到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退出比赛。